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度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3)建立了专利和标准融合创新机制并有效运行,不得申报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①企业执行的产品(服务)标准非现行有效,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市级以上专利奖或承担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标准创新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等企业,三、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1.项目任务(1)实施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机制,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领导机制,建立实施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激励机制,(2)探索专利标准融合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企业研发人员、知识产权人员和标准化人员全程参与融合创新项目的机制,(4)实现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发展成效,总结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发展的有效做法和突出成果,2.绩效目标(1)建立企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体系,四、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将《2025年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汇总报送市局标准化处,附件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