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2020—2022年生猪生态补偿资金相关手续的通知》(连农〔2023〕10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东海县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二、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四、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项目,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如发现虚假内容,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607室,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联系人:冯晴13912186983邮箱:18262759029@qq.com,附件:1、东海县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东海县农业农村局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