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为切实推进全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一、整治重点(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接受无资质旅行社委派开展导游业务、擅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三)旅行社要求导游和领队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委派导游时未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甚至要求导游垫付或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相关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七)导游在旅游行程中进行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八)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行为,三、投诉举报方式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注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线索”,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方式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行为,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