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陇市监罚〔2025〕6-8号案件名称陇南小马本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登记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饴糖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陇南小马本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2MAD88XF5D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岁爱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15日,陇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交办通知书(陇市监通字〔2025〕第17号交办通知书,交办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移送陇南小马本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号违法线索移送函((陇)市监案移字〔2025〕第15号),该公司从2024年10月30日开始加工制作并通过网络销售饴糖至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下架停止销售,加工的饴糖根据客户的需求为250克/袋,500克/袋两种规格共加工了45单,当事人通过网络在抖音平台开设的“西北小马店”和淘宝网开设的“西北小马个人店”销售其未经许可加工制作的饴糖时,在其外包装标签中标注与产品不符的生产许可证号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登记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饴糖)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没收款缴到指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