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为确保2025年度县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规范,现将该资金扶持项目(见附表)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共10天,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统战部民宗科联系人:李香梅联系电话:0578-8528137地址:遂昌县新城大厦1号邮编:3233002025年度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xls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