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26号)精神,再次组织开展我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0日二、申报主体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等,优先支持2024年在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补贴方式主要采用先建后补形式补助建设主体,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冷藏保鲜设施造价的30%,二是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四、申报要求请县内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需求的主体,于2025年7月10日前提供《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申报书》(附件2)、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地手续等与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关材料,将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至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备案,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以公告申报时间规定为准,请与市场与信息化股联系,附件:1.关于印发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26号)2.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申报书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26号).pdf附件2.平南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申报书.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