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议对于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品销售尚未强制要求进行“捕捞”和“养殖”分类标识,活鲜类水产品已基本按照捕捞、养殖进行分类销售,需要通过相关立法、建立分类鉴定标准、提升监管检测能力、落实全链条追溯管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捕捞”和“养殖”来源标识管理,我局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追溯工作,督促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货查验等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的通知》,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科普宣传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加强水产品流通环节进货查验、规范标识等工作,2加强从日本输华水产品安全监管和分类标识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03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向市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52号附件--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52号附件--关于加强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的通知.pdf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1日(联系人:赵东海联系电话:8918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