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独立的法人机构应登记成立满1年;内设机构的依托单位应为注册满1年,独立法人机构需有10人以上专职技术转移人员,法人内设机构需有5人以上专职技术转移人员,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10项,二、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一)申报材料1.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4)技术转移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6)上年度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促成的技术交易清单,包含技术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双方单位名称归属地等信息,须提供每份登记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证明文件(附件中装订复印件),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一)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填写《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并填写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或拷贝U盘(标注技术转移机构名称)报组织推荐部门,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报送至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联系人:靳晶联系电话:0351-4068012(二)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联系人:王鸿禄联系电话:0351-4043805(三)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017室附件:1.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wps2.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汇总表.wps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