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有关要求,下达我县小麦“一喷三防”资金27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2025年6月3日在银川召开,确定海原县建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供应商,进行小麦“一喷三防”,任务防控面积1.35万亩,实际完成1.38万亩,经项目验收组对实施项目的作业点实地踏查,征求、询问种植户的意见及查看作业档案资料及无人机飞防轨迹等,海原县建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防控作业面积及飞防作业轨迹、档案真实,现将2025年海原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请于2025年6月27日18:3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海原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面积分配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3日附件:海原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统防统治面积分配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