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二)补助标准:1.2024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补助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本辖区企业补助申报信息等逐一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拟补助对象务必于7月8日前将推荐函连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重点审核企业申报信息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是否一致,各县市区、功能区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日24:00,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确认、审核提交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自行负责,四、联系方式高新科:0538-6991149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泰山区:8226703岱岳区:8562577新泰市:7267078肥城市:3228867宁阳县:5621318东平县:2825808高新区:8938110泰山景区:5369301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8567063徂汶景区经济发展部:8911971附件: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参考模板).docx2.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3.企业上传佐证材料示例表.docx4.承诺书模板.docx5.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docx6.关于组织落实2024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泰安市科技局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