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经初审,以下单位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988669攀枝花市东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毕业年度补贴起止时间社保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阮兴巧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四川轻工业大学510421********052720230616202403-12202501-0216203.242江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西昌学院510402********002720240617202407-12202501-0312152.433攀枝花创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勤勤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成都文理学院511524********4160202406172024121350.27合计2家企业3人29705.94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30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