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4〕6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4〕5号)《关于同意莪山乡、合村乡和分水镇2024年第一批杭州市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桐农复〔2025〕3号)《桐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桐农〔2024〕128号)等文件,莪山乡、合村乡和分水镇人民政府开展的2024年第一批杭州市高效生态山林经济基地项目符合首批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现拨付首批补助资金合计1200万元,其中:莪山乡人民政府400万元、合村乡人民政府400万元和分水镇人民政府4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5月20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人:刘菲,联系电话:13732213207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22楼经济发展科桐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