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辖区各级老年社会组织:根据《光明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将申报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Ⅱ、Ⅲ类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界定(一)Ⅱ类:街道老年协会面向本辖区开展的,二、项目资助项目资助包括事前申报资助、事后完成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70%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60%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0%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30%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20%资助,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10%资助,联系电话:0755-81766220五、申报资料1.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Ⅱ、Ⅲ类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2),申报流程如下:(一)资料提交:1.街道级老年社会组织提交Ⅱ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2.社区级老年社会组织提交Ⅲ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注:社区级老年社会组织提交的Ⅲ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须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审核,对申请“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不予受理:1.上一年度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审报告或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三年内不受理其“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五)评估不合格的“幸福老人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的老年社会组织五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的“幸福老人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