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将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42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二、评选表彰范围和数量(一)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部队驻粤单位)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二)已获得过“南粤技术能手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四、申报和评选程序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具体程序:1.各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确定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申报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局,3.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按照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按程序经审核、公示后确定结果并报省政府批准后进行表彰,抓紧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一)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材料需提交WORD版和PDF版)1.《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附件1)、《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2),其中PDF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候选人事迹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印章,(三)报送地址1.电子材料以“申请人+申报单位+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为文件名,2.书面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6月26日附件:1.附件1: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wps2.附件2: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