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5〕39号)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64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该预算资金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照自治区此次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预算执行完毕按中央有关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与下年度中央和自治区的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四、请按相关规定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2-1.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2.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防城港市财政局2025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