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参照《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18〕53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对未央区申请的2座加油站、碑林区申请的1座加油站和阎良区申请的1座加油站变更资料进行了审查,相关站点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6月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附件: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docx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市商务局邮编:710007联系人:杨虎陈丽电话(传真):029-86786478西安市商务局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