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淳政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4月24日-5月25日期间在淳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http://www.qdh.gov.cn/art/2025/4/23/art_1229661565_1852067.html),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