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萧政办发[2025]4号)及《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市监〔2025〕15号)规定,现就申报2025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萧山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二、申报基本条件(一)在萧山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四)近三年(含申报当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严重质量不合格,其所有直接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二)-(四)项基本条件,三、申报材料(一)《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申报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申报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以及首席质量官任命文件和其他自认为应该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四、申报方式及时限(一)杭州市萧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杭州市萧山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办)将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知,(二)各申报企业需由所在地镇街(场)、平台签署推荐意见,(三)各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及《2025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附件2)、《2025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区评审办,区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材料,(五)申报企业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附件:附件1: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附件2:2025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xls附件3:2025年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xls附件4: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萧政办发〔2025〕4号).pdf附件5: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萧市监〔2025〕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