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项目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至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70(1)室,四、申报流程1.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进行网络填报,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光明区商务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光明区商务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请事宜,光明区商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四)申报项目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五)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期间发生企业名称、联系信息变更的,附件: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申请指南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