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详见附件1)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卓越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2025年度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二)卓越级智能工厂的申报主体应获评省先进级智能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申报类别工厂的申报主体应获评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三)承担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未完成验收的主体须完成验收后再申报,(四)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三、有关事项(一)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深刻理解《通知》的重要内涵,推荐符合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的项目,积极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央企分支机构向所属中央企业集团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二)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应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推荐表中往年获评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且已通过验收的企业备注“XX年揭榜单位已验收”,联系电话: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025-68788901申报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5010075395、18811445758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3.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