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提高企业人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鼓励企业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昌吉州企业人才年金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于2025年7月10日前反馈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1036996679@qq.com传真:0994-2206008联系电话:0994-2206100附件1昌吉州企业人才年金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昌吉州企业人才年金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