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29号)规定,2025年6月份,经个人申请、居委会或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复审上报,我局对上报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赵志娜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一2025年6月27日联系电话:0319-5058989(传真)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1赵志娜女1305810014005070大龄失业人员2张英淼男1305810011000927大龄失业人员3刘建贵男1305810025000255大龄失业人员4牛晓霞女1305810014002999大龄失业人员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