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属于自治州行政管辖范围内,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高新技术企业,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须是2024年度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奖励类别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按其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研发费用金额,即:《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年度研发费用小计”金额予以分档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待申请材料核准公示后另行通知,2.2024年度克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需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加盖公章,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四、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在通知文件规定的受理时间内递交奖励申请,五、其他事项1.本奖励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本通知要求为准,2.申请材料要如实填写,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鸿镇买志刚电话:0908-42236633、4223258微信群:(克州高企、科小工作群)材料受理地点:阿图什市光明街道松他克路南6号院四楼(克州科技局)附件:1.2024年度克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材料2.2024年度克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克州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度克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材料2.2024年度克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