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路桥区支持零售企业开展三季红促消费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路桥区支持零售企业开展三季红促消费政策为更好地释放消费活力,一、政策内容本政策支持对象以零售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举行各种促消费活动,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成效明显的纳统零售企业予以奖励,(一)2021年8月销售额环比2021年7月销售额,奖励1万元,(二)2021年9月销售额相比2021年7月销售额,奖励1万元,(8月销售额低于7月销售额的企业不得享受)二、其他说明(一)享受本政策的对象是指在我区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财务规范、依法统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不能享受当年扶持政策,(三)本政策实施时间: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企业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四)本政策奖励资金总额为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