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对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25年第一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6楼605室,联系人:张红萍,复核申请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附件:附件: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25年第一批)验收结果.pdf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