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领、就业指导、创业支持等一站式服务,面向毕业生的扶持政策0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02一次性创业资助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人员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03创业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补贴申请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中选择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补贴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06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