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一、申报主体1.申报主体应为产品的注册许可持有人,二、申报要求(一)每家申报主体申报的产品不超过5个,须为2021年7月1日后首次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2.申报产品为医疗器械的,(4)通过国家、省创新产品注册程序、优先注册程序批准上市的产品,申报主体和产品所有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2.申报主体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二)申报具体流程1.企业申报流程:(6月26日9:00-7月16日17:00)(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企业须在7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须在7月18日17:00前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须在7月21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2)报送申报材料:区主管部门审核后,附件:1.推荐产品汇总表(各区主管部门报送)2.封面3.资料索引表4.项目申报承诺书5.广州市创新药品申请表6.广州市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申请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4日(联系电话:83726616转801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