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美丽乡村标杆点(线)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21〕1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美丽乡村标杆点(线)创建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富农〔2021〕177号)等文件,本次共拨付资金360万元,全部使用省级资金,上级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8号)下达第三批未来乡村项目资金360万元,本次拨付36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0571-89524371附件:1.2025年第二批富阳区美丽乡村(省级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表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4日附件1:2025年第二批富阳区美丽乡村(省级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计划投资计划补助合同价财务审计价已拨付本次拨付小计备注1银湖街道标杆点银湖街道279230002409.5842582850.1225142252739使用省级225万2洞桥镇标杆点洞桥镇2938.5130002479.10531985.31352120.3使用省级135万总计5730.5160004888.6895582850.124499.33604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