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项目编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项目储备,二、项目申报范围(一)列入自治区或南宁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城建计划的,(三)严把项目开工条件,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加大项目策划包装,着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投资计划草案正式文件、项目汇总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待项目收集完成后,2.请附件1各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开展申报工作,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建设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