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及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文件要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研究决定,拟同意如下主体开展2025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本情况公示如下:主管单位实施单位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及示范片面积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其中:省财政(万元)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姚园家庭农场2025.6-2025.12南湖区新丰镇民丰村(1139亩)1、示范推广优质水稻品种,2、水稻全程机械化,3、肥药定额制施用,推广绿色防控等绿色种植技术,4、推行秸秆还田技术,257公示期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公示单位反映,电话:0573-8283849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