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年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与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工作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