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2025年拨付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公示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推广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按照2024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情况,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状况及失信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拟对293家企业拨付资金共计2636368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5990013,附件:保康县2025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公示明细表.xlsx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