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澄迈县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办法》(澄科工信规〔2025〕2号)要求,县科工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被认定满一年的县级科普场馆,对县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2024年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开放接待、开展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科学知识宣传等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附件3),四、考核材料(一)澄迈县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二)附件材料反映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的发票、合同等复印件,科普人员培训等其他体现科普工作成效的材料,年度发放科普宣传物料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三)考核材料要求1.考核单位应依据《澄迈县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进行自评并按顺序提供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4),五、时间要求考核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科工信局,六、注意事项(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二)如发现在考核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或不配合考核的,附件:1.澄迈县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办法(澄科工信规〔2025〕2号)2.澄迈县科普场馆名单3.澄迈县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4.材料装订格式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6月20日(联系人: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