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现将开展填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21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写,(详见附件1)二、调查内容及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表(2021年报),调查表详见网页,填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企业研发服务在线),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三、调查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始,四、其它经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连续两年未报送发展情况报表的,取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时间从2021年度起累计),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指导和督促所辖区域内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年报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区科技局高新科刘杨电话:89285307附件1:各街镇、开发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及证书编号.docx附件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docx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