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4〕7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86号),结合淳安县供销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作如下分配:单位:万元序号实施单位实施项目应补助金额已补助金额本次补助金额1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供销合作社淳安县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综合平台(供富市集)建设1000100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23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供销社反映,电话64823669,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