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8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5〕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5号)要求,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合作社,(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健全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各奖补扶持合作社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信誉良好、按照“五有”标准办社的6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实施项目单位,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成员账户记录准确规范,(三)遴选方式:采取合作社个人书面申请、镇推荐、县审定,择优选择6个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实施项目,三、申报资料申请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合作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提供合作社2024年度财务报表,(四)提供合作社2024年经营情况报告,(五)提供合作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书面申请,附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合作社推荐表民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9日附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合作社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