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3号,现将2025年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选题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申报单位和科技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注册、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住建、城管、公积金、市政园林、名城保护等)、中央在闽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可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提交科技项目推荐信息确认责任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其余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3),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推荐单位通过服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服务平台受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7月28日,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591-87520820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280061928工作邮箱:3386701395@qq.com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2.科技项目推荐信息确认责任人员名单汇总表3.推荐单位账号申请表4.关于推荐2025年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