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全面完成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通知》、《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4〕103号)的要求,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因2025年3月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回收主体报名企业数量不足3家,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回收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玉溪市辖区范围内有意向开展地膜回收利用的合作社、地膜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废品收购主体等,二、遴选程序相关主体向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三、申报条件(一)具备“六有”标准(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设备、有台账),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四、申报材料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五、二次遴选说明报名回收主体不足三家不再流标,六、申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特此公告附件: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通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3日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二次)主体名称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务联系方式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简介:拟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