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全面启动,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业务领域须符合《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24〕5号)第三条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二)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企业可以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情况说明、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文本、客户评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6.企业2024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24〕5号)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表,其中《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24〕5号)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四)申报方式: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wtas.chinatorch.org.cn/)先行注册,在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在线提交《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市认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使用“法人一证通USBKey”(USB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填写并提交《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仅需在认定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二、更名工作安排1.更名范围:有效期内名称发生变更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更名时间:全年受理3.更名方式:需要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更名的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wtas.chinatorch.org.cn/)→“核心信息变更”事项栏目中提出更名申请,三、其他事项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事指南等信息均通过“一网通办”、“上海科技”网站→“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公布,市认定办公室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事宜,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6月18日附件:1.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受理点联系方式2.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