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推广职能),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参与遴选,将申报资料和申报表一式二份邮寄或者送到同心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2办公室)参加资料初审,申报资料包括:《同心县高素质农民农机手培训机构申报表》、申报培训班培训计划(方案)、法人证书、培训资质、征信信息、财务审计报告、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中国信用网征信资料等,经公示无异议后,自2025年起,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进行一票否决,联系人:马迪联系电话:0953-8023492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一号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