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参照《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市科技局制定了《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6日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管理和业务指导,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第四条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第五条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龙岩市登记注册,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管理办法、客户管理服务的规范性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奖惩机制,第六条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程序如下: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备案,第七条龙岩市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均需开展重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