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6月1日(含)后首次引进到珠海高新区就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须在《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细则》印发后半年内提出申请),每位人才仅能享受一次“一免两减”政策保障(含公示后放弃签约和入住后提前退租情形),三、房源情况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包含8个项目,合租港湾1号公馆一房7不限两房012A、B、C(家庭)类人才两房022A、B(家庭)类人才华庭中以加速器两房2A、B(家庭)类人才,原则上仅允许同性别人才提出合租申请,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才主管部门等审核用人单位及申请人资格,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公示申请单位和中签申请人信息,运营管理单位与申请人、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用人单位、申请人、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应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退租,人才住房对符合“一免两减”方案的申请人员首年免收租金,入住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高新区人才住房规定、运营管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三)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才主管部门等对用人单位及申请人资格进行定期审核,(二)“一免两减”房源分配咨询: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