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以及省有关工作要求,我市收到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推广车辆申报材料(第二批),共申报新能源汽车277辆,补助资金316.071万元,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511-89666820,监督电话:0511-84426932,附件: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