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占地面积约为120.05亩,为新建项目,新建厂房和购置相应设备设施,新建亚克力、有机玻璃粒子生产线8条,PMMA板材生产线16条,同时配套相应的仓储、综合楼及其他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3万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粒子(PMMA粒子)和5万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板材(PMMA板材),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①网络公示详见附件②纸质版请到江西瑞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江西省九江市瑞昌码头工业城)或九江市恒盛科技园8栋1楼江西励和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查阅,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详见附件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792-4800288环评单位联系电话/传真:0792-8383988;邮箱171026462@qq.com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江西瑞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附件:江西瑞亮光电新材料瑞昌光学级树脂材料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附表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