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影视企业单位:按照省、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高新区内开展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奖励范围包括西安市创作生产的优秀影片宣发、“走出去”项目、举办的重要电影活动、电影产业建设与服务以及电影公共服务等项目,二、申报单位资质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需在高新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受处理或不良影响记录,三、申报要求不同类型项目有完成时间要求,联合项目需权益方授权,涉及知识产权等争议的取消或暂停申报资格,2024年在建项目未按时结项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四、相关事项1、申报指南由省委宣传部解释,2、受资助单位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市委宣传部、高新区宣传文旅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准备材料,并于2025年7月1日前报送材料至丝路创智谷6-608(文产部),附件:1.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其他申报附件材料联系人:惠凯联系电话:88444494高新区宣传文旅局2025年6月17日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电影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其他申报附件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