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补助信息,下载确认表和承诺书盖章上传(附件4),不填写或证明不充分的按统一补助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