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气候投融资在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高质量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具体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包括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一)减缓气候变化项目:低碳工业、低碳建筑及建筑节能、低碳交通、低碳能源、废弃物和废水处理、生态系统增汇、低碳技术和服务、碳达峰和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等8大类别,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或申报主体为湖北省内注册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二)按照国家及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三)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温室气体减排效益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三、申报方式(一)企业访问武汉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wutantong.com/#/index)注册并按提示填报,(二)注册流程及申报方法详见《武汉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线上申报指南》(附件2),填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主体、温室气体减排、融资需求等信息以及环评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1.武汉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简介2.《武汉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线上申报指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7日(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8580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