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湘潭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18日湘潭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及《湘潭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任务清单》(潭政办发〔2025〕4号)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导师”)规范化管理和分类指导,为大学生创业者(以下简称“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的导师,第三条导师主要任务是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指导、信息咨询、资源对接等专业服务,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历或专业特长,主要从宏观政策、战略规划、资源对接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政策性建议的人才,导师在园区、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定期开展驻点服务,6.完成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上报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审核,正式聘任为湘潭市大学生创业导师,导师应积极入驻园区、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指导驻点服务,根据《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引导导师积极从事创业指导和成果转化,推荐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导师纳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