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67号)、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任务清单的通知》(阳农农函〔2025〕15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开展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并落实财政资金“补改投”实施模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受托管理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模式由受托管理机构组织选定被投主体,“补改投”资金使用方向执行粤农农函〔2025〕267号、阳农农函〔2025〕158号等文件要求,也可采取注入资本金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实施,投资建设农业农村产业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如标准厂房、设施设备等),再与相关主体约定通过租赁、付费使用、“保底+分红’等形式取得收益,二、受托管理机构遴选条件(一)市内从事投资农业农村领域的相关国有企业,(五)具备有效整合农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能力,三、提交文件截止时间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国企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前到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指导股(6楼605室)了解具体工作要求和绩效目标并递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四、遴选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局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9日止,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附件.docx阳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