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岚财发〔2024〕50号)要求,经核定,2024年第4季度(12.21-12.31)共有43个贷款主体可享受普惠金融贷款贴息政策,总贷款额度3707.33万元,当期利息总金额482481.98元,当期财政贴息金额241241.2元,现将2024年第4季度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支农支小贷款贴息名单(12.21-12.3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15-2527603),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6月17日2024年岚皋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贷款贴息名单(2024.12.21-2024.12.31)(1.xlsx。